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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诉前化解纠纷 减少企业诉讼成本
来源:时间:2023-08-21

崇阳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诉前化解纠纷 减少企业诉讼成本

2023年8月16日上午,崇阳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妥善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一致意见,有效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减少企业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

    曾某自2016年开始向某公司供应货物,2017年某公司欠曾某货款30万元,该公司向曾某出具30万元借条,并约定月息12‰。该公司出具借条后,按年向曾某支付利息至2021年5月27日。2022年5月27日该公司重新向曾某出具30万元借条和43200元利息的借条,至今本金及利息未偿还。经双方对账,截止2023年4月30日,该公司欠曾某货款236.5万元、借款本金30万元、利息43200元,共计:270.82万元。

收案后,崇阳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我公司还有其他股东,我今天代表公司及其他股东发表以下意见,对起诉的货款236.5万元、30万元均无异议,但43200元的利息不应支付。因为这30万元是货款,不应支付利息某公司当事人如实说道。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

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该公司同意支付货款236.5万元、借款本金30万元、利息43200元。曾某也自愿放弃其它利息请求。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