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为全面提高我市商会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服务意识,提升调解工作能力,市工商联举办咸宁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运用工作暨商会调解工作专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主任王志非莅临指导,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宇主持培训并讲话。各县(市、区)工商联分管负责同志、市县两级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负责人,市直属商(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以及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约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期间,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合伙人、副主任、专职律师张仲衡,咸宁市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张涛,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王殿秀分别作了《企业经济纠纷调解实务操作》《合同纠纷的调解策略与方法》《诉前办理的注意事项》专题讲座,通过案例分析、法律法规解读、平台系统演示等方式,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出发,深度解析,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王宇指出,全市工商联系统及所属商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心全意服务“两个健康”,坚持做到“有问必答、有呼必应、有理必争、有法必依”,推动商会调解工作进一步往深里走、往实处落。
王宇要求,全市工商联系统要深入企业调研,定期收集企业反映的诉求问题,分类制定问题清单,明确调解工作目标任务,筑牢商会调解工作基础;着力打造“法律三进”活动品牌,定期组织政策解读及普法宣传活动,提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法治意识;强化与司法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定期与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积极推动企业涉法涉诉的症结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坚持做到线上问卷回访和线下实地调研“两手抓”,定期开展问题解决情况回访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实现商会调解工作闭环机制,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推进商会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
参训学员一致表示,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商会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有效提升商会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和运用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