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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概况
市工商联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办公室时间:2021-06-04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21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咸宁市工商联是咸宁市委领导下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主要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对会员和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2.参政议政,参与市委、市政府有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议,并认真贯彻执行;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3.维护会员和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在会员和政府间发挥桥梁作用,当好政府管理非公经济的助手。

4.发挥民间商会职能作用,为会员和民营经济提供信息、法律、会计、融资、咨询、培训等服务;帮助他们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和产品质量,改进账务、纳税等工作。

5.组织会员企业和民营企业举办或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他们出国出境开展商务活动,帮助他们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6.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7.为会员和民营经济人士提供必要的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会员和民营经济人士的出国出境政审和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工作。

8.做好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络,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9.统一受理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参与有关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改善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内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全省各级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的业务等工作。

10.指导县(市、区)工商联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情况。根据《咸宁市工商业联合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咸办发﹝2002﹞27号文件,“三定”方案),咸宁市工商联为正县级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室、会员宣教部、经济联络部三个部室,核定行政编9名,工勤编1名。根据市委编委(咸编文﹝2019﹞13号)文件,同意设立咸宁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为市工商联机关所属相当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

2.人员编制情况:目前,市工商联共在职在编13人(其中:党组书记1名;主席1名;党组成员、副主席4名;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1名,工勤编人员2名及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事业编人员2名)。临聘人员1人(市总商会聘用)。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根铸魂,坚持党组会“首个议题”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通过联系调研、专题报告、小分队宣讲、会议、培训等形式,带动工商联系统党员干部和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中,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监测分析和风险防范。持续开展与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谈心交心,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引导工作。以工商联网站、微信工作群、联企e站为载体,通过原文发布和条目推送等形式,广泛宣传惠企政策,扩大政策知晓率,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2.强化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的意见》《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引导与服务工作深度融合促进两个健康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持续拓展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平台,创新活动方式,精选和打造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示范基地;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引导在广大民营企业、商(协)会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宣讲活动,持续进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宣讲;积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以《民法典》宣讲为重点,组织法律讲座、培训,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学法、守法,讲诚信、讲契约;推动把民营经济人士纳入各级干部培训总体计划,突出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培育,建设一批高素质民营企业家队伍。进一步增强非公党组织组织力和规范化水平;组织非公党组织书记、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培训,实现工商联新增会员党建全覆盖;创新发挥作用的平台、方式,全市新增一批非公党组织、党员先进典型。

3.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围绕市委政党协商座谈会及市政协议政协商会积极建言献策、报送政协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组织开展年度重点调研,完善会领导牵头、部门承担、系统参与的大调研工作格局,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促进“两个健康”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扎实开展工商联换届和动员全市民营企业参与“百企帮百村”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研。加强民营企业调查点平台成果转化和综合运用。与高等院校、专业机构合作,开展民营经济发展调研,编撰《咸宁市民营经济发展报告》。

4.深化双联双创,突出非公党建引领。按照《2021年市委党建工作要点》、《2021年市委党建工作重点责任项目清单》要求,以“五个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助力抗疫为核心,以“双联双创”为途径,以建强队伍为重点,以发挥“两个作用”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基础,实现市委非公工委所属党组织党建水平整体提升。

5.着力提高民营经济领域舆情工作水平。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对2021年民营经济领域舆情风险进行研判,提出风险提示。重点了解企业反应、诉求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妥善做好沟通引导。加强对民营企业、商会舆情(宣传员)的培训,建立会商研判机制,规范处置流程,逐步形成全市工商联和民营企业、商会组织舆情信息、研判联动,提高舆情处置时效的工作体系。

6.持续推动实施四项制度。推动市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商会、民营企业季度座谈会、民营企业家联席会、市直部门对话民营企业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系列制度的实施,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建立“周下企”调研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1次民营企业座谈会、民营企业家联席会、市直部门与民营企业对话会,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座谈会、联席会、对话会等形式帮助协调解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落实,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

7.落细落实非公有制企业服务工作。发挥咸宁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特色平台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迫切需要的法律、人力、金融、贸易、科技、对外合作等方面服务。平台注册工作实现市、县两级工商联执常委企业全覆盖,直属商(协)会全覆盖,商(协)会会员企业全覆盖。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机制,深化与公检法司合作机制,推进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市直和县(市、区)工商联各完成新增注册企业300家,在投诉服务平台上完成诉求各10件。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中经济类职称评审和全省中小微企业委员会会员推荐工作。

8.推进法治建设不断迈进。创新普法学法活动形式,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完善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长效工作机制,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开展1—2次送法进企业、进商会活动,加强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增强非公经济人士法治思维意识,引导非公经济人士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国家安全日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商会调解工作,成立1家以上商会调解委员会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修复工作,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9.开展经济联络工作。与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提供金融服务,帮助会员企业缓解融资难题。积极服务我市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组织会员企业参加2次境内外商贸考察活动。通过“联企e站”,为我省有“走出去”意向企业提供信息、法律咨询等服务。持续发掘培育创新型成长型民营中小企业,注重发挥商会在推动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中的平台作用。建立创新型成长型民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科技成果等数据库。继续开展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推选发布民营企业30强。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培育全省民营经济100强企业。发挥工商联优势,支持通城县建设全国“回归创业示范县”、全国中药产业大县,打造湘鄂赣区域协作先行区,壮大我市县域经济。

10.全力服务“三抓一优”。积极参加全球楚商大会;精心筹建成立咸宁楚商联合会,制定发展规划,聚集咸宁楚商力量,探索实施“六个一”,即建立一座大厦、设立一支基金、创办一个园区、投资一批项目、引进一批项目、引荐一批人才工程。充分依托异地商会,策划和配合举办3场以上招商引才活动。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增资扩产,深化服务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推动建立激励、奖励机制,“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力争在“三个一批”上实现新突破。努力联系争取国内、国外经济类社团支持,借力在引进外资、国外人才方面实现突破。

11.致力服务乡村振兴。围绕助力乡村振兴和村级债务化解,推进“百企兴百村”行动,巩固脱贫攻坚、“百企帮百村”行动成果。推动将开展“百企(帮)兴百村”行动纳入县市区目标考评项目,建立市直、县直、乡镇、村四级合力服务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机制。积极动员、发现、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推动“策划一批”“对接一批”“落地一批”精准扶贫、乡村振兴项目。重视调研并推动解决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民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实施项目、享受政策、实现发展的环境。

12.引导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深化与生态环境局合作,鼓励民营企业继续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节能减排、绿色转型力度,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做出贡献。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土绿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治理和修复,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等战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动发展绿色金融,加强典型引领和培训。

13.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事业建设。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事业建设,动员民营企业参与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群众等各类专场招聘活动,启动“援企稳岗政策进民企”宣传月活动推荐《湖北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21)》优秀案例。引导民营企业积极投身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养老、居民服务、体育等社会事业,促进扩大内需,推动改善生活品质。做好援疆援藏、东西部协作工作。

14.着力强化工商联基层单位。实施“421”计划,即2021年,市直新成立4家商会、各县(市、区)各成立2家商会、全市工商联系统共发展1000家会员。一是组建一批商会。根据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借力招商引才的需要,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筹建咸宁健康产业商会、咸宁市江苏商会、咸宁市河南商会、咸宁市美业商会、咸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行业协会、台州咸宁商会、温州咸宁商会、陕西咸宁商会、长沙咸宁商会。二是吸纳一批商会。按照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通过接收团体会员、接续党组织的形式,培育发展所属商会,不断扩大工商联所属商会的覆盖面。三是培育一批商会。坚持典型示范,打造一批有特色、作用明显、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商会典型,全市新增“四好”商会8家。推进乡镇商会依法登记注册全覆盖,建立健全商(协)会退出机制。持续开展“五好县级工商联”创建,进一步增强县级工商联力量和保障。四是发展一批会员。坚持将发展会员作为各级工商联“十四五”基础性、依托性工作,兼顾大、中、小及一、二、三产业企业,重点发展一批有代表性、经营状况正常的民营企业为市、县两级总商会会员,进一步扩大经济统战范围。

15.着力强化工商联工作机制。以“五感”为目标,即进一步增强广大会员特别是执委班子方向感、归属感、获得感、认同感、荣誉感,持续深化市工商联兼职副主席(副会长)不驻会轮值制度和“三联”制度,延伸经济统战工作、工商联工作覆盖范围,借力推动工商联工作争作为、上台阶。实施工商联所属商(协)会会长、秘书长履职考核及班子成员履职评价制度,进一步提升商(协)会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认真落实兼职副主席、副会长、常委年度述职评议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建立非公经济人士政治安排后备库。完善县(市、区)工商联评价制度,立足强化工商联基层单位、拓展民营经济人士引导平台、创新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式,自评、执委评、述职评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工商联系统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工作的执行力。

16.做好换届工作指导。配合市委统战部做好工商联换届筹备,协助制定出台我市《关于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的意见》,做好市工商联换届相关筹备工作。做好市工商联直属商会换届指导工作。

17.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完善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学习、党建述职等制度。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先进部室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配合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强化第一书记职责,严格落实党员常态化下沉社区工作机制,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做好驻村精准扶贫工作,助力上坪村脱贫攻坚。

18.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抓好各类课题研究和调研的统筹和协同,做好重大建言储备。整治文山会海,统筹全年会议活动和发文计划,减少临时性安排,切实减轻基层工商联、商会和企业负担。务实办好执委会议、常委会议等重要会议活动。完善信息工作机制,提高信息专报质量。

19.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开展基层工商联和商会信息化建设专题调研。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提高干部专业素质和能力。统筹做好机关疫情防控、文明单位创建、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综合治理、法治咸宁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等各项目标责任制考评共性工作和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部门:咸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

0

0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备注:市工商联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备注:市工商联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部门决算收入32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34万元占决算收入的100%。其他收入没有,年初结转和结余金额没有。

部门决算支出32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15万元,占总支出的74.7%;项目支出83.2万元,占总支出的25.3%。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41万元,占总支出的82.7%;教育支出6.3万元,占总支出1.9%;社会保障和就业15.85万元,占总支出的4.8%;卫生健康支出10.91万元,占总支出的3.3%;住房保障支出23.87万元,占总支出的7.3%。

  1. 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29.3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总计减少103.94万元,下降31.6%。与2021年预算数408.18万元相比,减少78.84万元,下降19.3%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329.3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总计减少53.29万元,下降16.2%。与2021年预算数408.18万元相比,减少78.84万元,下降19.3%

下降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化(黄四生、王丹青、肖帆同志调出,廖森、宋昵荔、王宇、陈演调入),减员使人员支出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要求,厉行节约,控制和压缩相关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有所减少。

  1. 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5万元,其中:办公费1.42万元、印刷费0.4万元、电费0.21万元、邮电费1.02万元、差旅费0.09万元、维修费0.09万元、会议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劳务费0.76万元、委托业务费2.2万元、工会经费2.02万元、福利费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05万元。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20年减少8.63万元,降低29.4%。比2021年预算数39.6万元,减少10.25万元,降低25.9%,。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控制在预算内,厉行节约,减少支出;二是2021年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务来访及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三是2021年度人员减少(黄四生、王丹青、肖帆同志调出),办公经费减少;四是我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后,2021年公务用车开展活动次数增加,相应租车费用减少。

  1.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13万元,与2021年初预算数5万元相比,减少1.87万元,减少37.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原因:2021年无出国计划,无出国经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台,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公务车保有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是保障单位应急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9万元,比上年增加2.86万元,上涨98.9%。增长原因:20209月底新购置公务用车1台(20181月至20209月期间旧公务车年久老化已停用),所以,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额增加。

公务接待4批次31人,费用0.24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增加83.3%。增加原因:2020年因疫情影响,公务来访很少,几乎没有;2021年疫情缓和之后,公务接待人数和批次较2020年接待有所增加。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是保障单位应急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七)2021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3.7%,其中:执常委会议费6万元、政治特别费8万元、经济联络费5万元、商会建设费40万元、教育培训及考察调研经费9万元、非公党建工作经费5万元、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运行经费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均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执行,项目产出成果达到预期效果,项目组织和实施均按计划进行。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置规范,资金使用基本规范,年度工作按计划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附件2021年度咸宁市工商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摘要)

2021年度市工商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咸宁市工商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1. 自评得分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加快实现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全覆盖,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咸财绩函〔20221号)文件精神,对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自评得分为99.4分。

二、绩效目标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支出情况

市工商联全年支出32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1万元、项目支出78万元、不可预见费4.0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3.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接待0.24万元、培训费3.6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费2.89万元、会议费6.86万元(含咸宁首届楚商大会)。

(二)整体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1.召集工商联执委、常委开会,报告工商联日常工作,讨论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民营企业心声,研究部署工商联事业发展。

2.协助市委、政府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

3.对商会进行的管理、指导和联系,引导商会行业自律、宣传推介咸宁、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助力招商引资等。

4.加大商会组建力度,筹备成立3家商(协)会。

5.推动实施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系列制度,助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6.深入民营企业调研,了解我市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共性、重点、难点问题,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7.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指导、督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8.组织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境外经贸交流展会、加强经贸交流、进出口贸易等。

完成的绩效目标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1年全年7个项目绩效,除了执常委会议费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率为29.3%,其他6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均在98.6%以上。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预算资金及时到位率100%,保证了我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2)资金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支出依据规范,无虚列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我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市工商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管理、开支管理、报销制度、公务卡管理、办公用品采购、文印费管理、差旅费管理、工会经费管理、国有资产购置、管理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我单位严格按此制度执行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总数408.18万元,执行数347.4万元,执行率为85%

3)预算资金管理情况。款项支出执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分工明确,责任人分明。日常工作中的一般性公务开支,必须使用公务卡进行支付,谁经手,谁刷卡支付,事后凭发票、明细清单及公务卡消费POS单据据实报销

存在的问题:2021年全年7个项目绩效,除了执常委会议费项目的绩效执行率为29.3%外,其他6个项目绩效执行率均在98.6%以上。

偏离原因分析:

一是年初预算数为408.18万元,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开支,后期调整预算329.34万元。

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民间商会)2022年换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6号)、《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统战部关于全省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31号)文件精神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市工商联计划于20222月份召开换届大会。2021年已分别于7月、9月召开2次常委会。根据年初计划,2021年度执委会将于12月召开,由于与工商联第五次代表时间相近,故将2021年的执委会与换届大会合并执行,所以2021年度没有召开执委会。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年开展常委会议2次,工商联系统重点工作会议2次;

全年累计组织开展宣讲、培训等集中学习活动21次、参训约850余人次。融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各类集中学习20多次,邀请省委、市委宣讲团成员点单宣讲4次,班子成员宣讲队深入一线多形式、分层分类党史宣讲20次,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各2次。班子成员带头领办并圆满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在市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首次新闻发布会上,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就开展“我为民营企业解难题”行动进行了新闻发布发言和答记者问。党史学习教育经验做法被《咸宁市党史学习教育简报》采用7篇。

组织100多名年轻民营企业家分别到武汉大学、深圳、河南、县市区参加理想信念教育、能力提升学习培训和交流学习;组织20名非公经济人士参加全国工商联十二大代表网络培训班学习;组织商会会长、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业务培训和十九届六中全会宣讲等。推荐5家民营企业家参与省工商联“‘万企兴万村’行动标兵”评选;推荐5位民营经济人士荣获“湖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开展全市“十佳”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等。

全年实现重点在谈项目31个,签约项目4个,落户项目2个。“站点引才”项目获市委人才创新项目三等奖,持续实施“百名会长”进咸宁品牌活动,组织博士团队、人才专家、近200个企业家会长代表走进咸宁。

开展“法律三进”、“法治体检”活动,联合市法院开展4次送法进企业、进商会活动,现场帮助协调解决法律难题5个。

组织民营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先后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4次,成功举办了1期“学党史、强信心、跟党走”民营经济人士大型红色咏唱活动,开展“七一”集中入党宣誓,为7名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周年”纪念章等。

坚持以深化“民营企业服务年”和落实民营企业季度座谈会为抓手,推动召开3次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联合民营企业对话市直部门3次;建立“周下企”调研工作机制,深入企业大走访,收集民营企业反映问题清单,推动协调解决阻碍民营企业发展困难和问题,全年收集困难问题200多个,帮助解决问题近200个。

2021年,非公投诉服务中心共受理全市民营企业诉求272件,其中线上受理诉求38件,线下受理诉求234件,办结率达100%

联合咸宁市司法局建立百会联百所机制,联合印发《在全市开展“百会联百所”“百名律师驻百企”活动实施方案》;与公检法司、经信、人社等单位联合,成立咸宁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培育全省民营经济100强企业成效明显。金盛兰、红牛2家民企入围湖北民营企业100强;金盛兰、红牛、奥瑞金制罐、精华纺织4家民企入围湖北民营企业制造业100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开展实践创新和大调研行动,荣获2021年度省工商联和全市统战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荣获2021年度全市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创新优秀单位;2个项目荣获全省工商联实践创新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1篇调研报告获评2021年省工商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1篇入选2021年咸宁思想库新型智库课题,2篇荣获全市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创新成果二、三等奖。

组织民营经济人士参与调研,形成调研报告7篇、政协提案7个,在全市政协大会上做议政发言组织金盛兰总经理王永篷参加省经济工作会议,组织68家民营企业参加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组织15家民营企业、商协会代表参加营商环境大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

新成立咸宁市河南商会、咸宁市美业商会、长沙市咸宁商会、兰州市咸宁商会等4家商会,指导西安咸宁商会、广西咸宁商会、贵州咸宁商会的筹建。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实现直属商协会“四好”商会创建全覆盖,新增培育咸宁市福建商会、咸宁市河南商会等2家“四好”商会创建示范点。督促指导县市区加强乡镇(街道)商会依法登记指导,目前,全市乡镇商会注册率达83.1%。全年共吸纳3个团体会员、68个企业会员和2679个个人会员。

宣传推介咸宁,积极宣传咸宁产业优势和发展前景,引导企业来咸投资考察、回归创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制定《咸宁市“万企兴万村”三年行动方案》,组织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积极动员、发现和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确保“万企兴万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完成玉立砂带、尚禾集团、景源生物等6家企业定点扶贫考评工作。被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被湖北省工商联、省扶贫办评为“湖北省‘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组织工作先进集体”。

指导6家县市区工商联全部被评为“2020-2021年度全省‘五好’县级工商联”;咸安、赤壁、嘉鱼、通城、崇阳5家被评为“2020-2021年度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

  1. 下一步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措施。

加强对《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手续。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遵守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结合往年开支情况,根据单位本度工作重点和项目规划进行预算编制。

二是严格执行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统筹协调,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的控制力,避免超预算开支等与预算不相符的情况发生。

  1. 其他佐证材料

2021咸宁市工商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咸宁市工商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咸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基本支出总额

246.15

项目支出总额

83.19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10分)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10*执行率)

329.34

329.34

100

10

年度目标

目标1:履行业务主管职能,加强非公经济领域内各类商协会的管理、指导和联系,促进商会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积极指导、发起、组建异地咸宁商会,组织、引导和动员咸宁籍成功人士回家乡创业,开展相关调研考察,助力咸宁“三抓一优”。

目标2:强化政治引导作用,加强对会员和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在非公经济领域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参与光彩事业、回归工程、民企联感恩行动等;协助党委、政府加强舆论引导。下基层到企业深入调研反映民营问题,请专家、教授一起调研、研讨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调研和研究“民营经济发展”“民营企业发展”项目课题,为市委、市政府出台民营企业政策、法规出谋献策。

目标3: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开展专题咨询、调研、恳谈,与工商界代表进行联谊,开展必要的谈心、座谈及春节餐饮活动;对工商界代表进行慰问,执行外出出访任务时对受访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和商会社团赠送礼品;根据需要。对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生活困难、重病、住院治疗及其家庭发生重大事件时的慰问或生活补助,完成省、市重要工作任务。

目标4:加强工商联执委会、常委会建设,认真落实执委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作用,完善议事程序和规则,充分发挥执常委的作用。

目标5:做好与市外、省外、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人士的联络交流,促进经济合作交流。

目标6:受理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参与有关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改善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聘请法律顾问,购买法律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和中介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金融、商贸、人力、科技等方面的服务。

目标7: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条件;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调研,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员的培训。

目标8:各异地咸宁商会(其他商会)宣传推介咸宁;邀请企业来咸投资考察、座谈、洽谈项目;配合咸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

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执委会1次、常委会2

执委会1次、常委会2

执委会0次、常委会2

29.5

数量指标

召开民营企业季度座谈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建党100周年,开展1次红歌咏唱活动;和非公经济人士联谊;走访慰问非公经济人士。

召开民营企业季度座谈会4次,开展1次红歌咏唱活动;开展走访慰问非公经济人士2次;

完成民营企业季度座谈会4次,成功举办1次红歌咏唱活动;开展走访慰问非公经济人士2次;

数量指标

拜访、接待企业、商会,获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开展经贸活动。

拜访、接待企业、商会10次以上;获取招商引资项目10个;组织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经贸活动1

拜访、接待企业、商会20次以上;获取招商引资项目15个;组织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经贸活动2

数量指标

成立本地和异地咸宁商会,与异地咸宁商会加强联络沟通,支持开展宣传推介咸宁、开展“双招双引”活动;拜访商会、企业,获取项目信息,配合招商局开展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对所属商会、咸宁异地商会进行管理、指导和联系;扎实推进“四好商会”创建,推进五好县级工商联创建。

成立2家异地和本地域内商协会1个;重大项目招商推介活动3次;重点在谈项目4个、签约项目2个、落户项目1个;培育2家“四好”商会创建标杆;巩固“五好”县级工商联创建成果

新成立2家异地商会和3家本地商会;重大项目招商推介活动6次;重点在谈项目31个;签约项目4个;落户项目2个;9家商会被评选“四好”商会;5家被评为“五好”县级工商联

数量指标

推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

吸纳一批商会、会员企业;指导直属商协会规范化建设。

吸纳3个团体会员、68个企业会员和2679家个人会员,新增会员数20%;实现所属商会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数量指标

组织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开展民营经济发展调研;开展理想信念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民营企业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

组织党员干部培训学习2次;开展3次以上民营经济发展调研;全年开展3次以上理想信念教育专题活动;开展3次民营企业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

组织完成党员干部培训学习3次;完成3次以上民营经济发展调研;完成21次理想信念教育专题集中教育活动;完成4次民营企业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

数量指标

积极组织民营企业“走出去”;组织2次以上民营企业外出培训学习、经贸交流;撰写3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组织2次以上民营企业外出培训学习、经贸交流;撰写3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完成3次以上民营企业外出培训学习、经贸交流;完成6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数量指标

深化推行机关支部与非公党组织“双联双创”,开展直属基层党组织教育培训;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非公经济党组织阵地建设。

开展2次直属基层党组织教育培训;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3次;开展非公经济组织阵地建设2次。

开展2次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党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5次;支部完成非公经济组织阵地建设3个。

数量指标

持续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金融、商贸、人力、科技等方面的服务;投诉服务机构建设全覆盖、投诉服务平台注册推广、投诉服务平台信息工作、职称评审工作。

投诉服务机构建设全覆盖;投诉服务平台注册推广注册比例60%;投诉服务平台信息报送5起、3位通过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

投诉服务机构建设全覆盖;投诉服务平台注册推广注册比例62.4%;报送信息工作7起、线下诉求报送234条、7位高级经济师通过资格评审。

质量指标

相关工作完成合格率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相关工作完成时效率

100%

100%

10

成本指标

经费使用率

100%

预算数

10

效益

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全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全市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生态效益指标

为咸宁三大主题建设献计献策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全市“两个健康”

效果显著

显著提高

10

满意度指 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会员单位满意度

>96%

99%

9.9

总分

99.4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民间商会)2022年换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6号)、《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统战部关于全省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31号)文件精神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市工商联计划于20221月底召开换届大会。2021年已分别于7月、9月召开2次常委会。根据年初计划,2021年度执委会将于12月召开,由于与工商联第五次代表大会时间相近,故将2021年的执委会与换届大会合并执行,所以2021年度没有召开执委会。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主要包括年初目标值(A),实际完成值(B正向指标得分计算方法为:得分=B/A*权重;反向指标完成值大于目标值的得零分,完成值小于目标值的计算方法为;得分=(A-B)/A*权重,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7个项目的自评结果。

1)执常委会议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执行数为1.7548万,完成预算29.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按《章程》要求定期召开执常委会议。全年召开了2次常委会和多次主席会长会议。二是在常委会上组织兼职常委对全年工作进行述职评议、测评打分,激发兼职常委履职热情,主动参与工商联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作用。三是进行大会选举,选举产生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和副主席(副会长)各1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工商联执委、常委建设,认真落实执委、常委会议制度,二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作用,完善议事程序和规则,充分发挥执常委的作用。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执常委会议费)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执常委会议费 

主管部门

咸宁市工商联

项目实施单位

咸宁市工商联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R 2、市直专项□ 3、其他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R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10分)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10*执行率)

6

1.7548

29.25

2.9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

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执委会1次、常委会2

1次、2

0次、2

15

质量指标

会议开展情况合格率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会议完成时效率

100%

100%

10

成本指标

经费使用率

100%

100%

10

效益

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充分发挥执常委作用,促进“两个健康”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社会效益指标

加强工商联执常委队伍建设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生态效益指标

充分发挥执常委的作用,履职尽责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全市“两个健康”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满意度指 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执常委满意度

>96%

>96%

9.6

总分

87.5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民间商会)2022年换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6号)、《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统战部关于全省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31号)文件精神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市工商联计划于20221召开换届大会。2021年已分别于7月、9月召开2次常委会。根据年初计划,2021年度执委会将于12月召开,由于与工商联第五次代表大会时间相近,故将2021年的执委会与换届大会合并执行,所以2021年度没有执委会。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主要包括年初目标值(A),实际完成值(B正向指标得分计算方法为:得分=B/A*权重;反向指标完成值大于目标值的得零分,完成值小于目标值的计算方法为;得分=(A-B)/A*权重,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政治特别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7.89万,完成预算98.6%。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精心筹备推动召开4次全市民营企业家季度座谈会,组织民营企业代表与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面对面,为民营企业“把诊问脉”,纾难解困,解决难题。2021年,通过推动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为全市民营企业解决落实销号问题137个;二是号召组织全市民营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成功举办了1期“学党史、强信心、跟党走”咸宁市民营经济人士红色咏唱活动,号召民营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展现风采,引导他们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三是为肯定异地湖北商会咸宁籍会长、异地咸宁商会会长为两地经贸交流、招商引资、招财引智所作的贡献,进一步激励他们为助力咸宁经济高质量发展再创新业绩,开展走访慰问异地湖北商会咸宁籍会长和异地咸宁商会会长及家属活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召开民营企业家季度座谈会,持续为全市民营企业家纾困解难;二是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开展专题咨询、调研、恳谈;三是持续与工商界代表进行联谊,对工商界代表进行走访慰问,引导工商界代表听党话、跟党走、为咸宁经济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再做贡献;四是继续完成省、市重要工作任务。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政治特别费)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政治特别费

主管部门

咸宁市工商联

项目实施单位

咸宁市工商联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R 2、市直专项□ 3、其他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R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10分)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10*执行率)

8

7.89

98.6

9.86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

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召开民营企业季度座谈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建党100周年,开展1次红歌咏唱活动;和非公经济人士联谊;走访慰问非公经济人士。

召开民营企业季度座谈会3次,开展1次红歌咏唱活动;开展走访慰问非公经济人士2次;

完成民营企业季度座谈会3次,成功举办1次红歌咏唱活动;开展走访慰问非公经济人士2次;

20

质量指标

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合格率

100%

已完成

10

时效指标

相关工作完成时效率

100%

按时完成

10

成本指标

经费使用率

100%

100%

10

效益

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全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全市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生态效益指标

为咸宁三大主题建设献计献策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全市“两个健康”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满意度指 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会员单位满意度

>96%

>99%

9.9

总分

99.8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主要包括年初目标值(A),实际完成值(B正向指标得分计算方法为:得分=B/A*权重;反向指标完成值大于目标值的得零分,完成值小于目标值的计算方法为;得分=(A-B)/A*权重,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3)经济联络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执行数为4.99万,完成预算99.9%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借助省委、省政府在武汉召开第五届楚商大会契机,联系并邀请20余名省外湖北省商会咸宁籍代表考察座谈。邀请广东顺德伦教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青商)代表团一行30余人来咸投资考察,举行座谈和战略合作协议签订活动。接待湖南省隆回县代表团一行16人来咸考察并召开座谈会;二是邀请楚商联合会、浙江省湖北商会、汕头市湖北商会、上海市湖北商会、湖北省文化产业商会、广东省咸宁商会等10多个投资考察团组走进咸宁,推动对接一批合作项目,助力咸宁招商引才;三是全年实现重点在谈项目31个,签约项目4个,落户项目2个,“站点引才”项目获市委人才创新项目三等奖;四是持续实施“百名会长”进咸宁品牌活动,组织博士团队、人才专家、近200个企业家会长代表走进咸宁;五是组织企业参加上海进博会、中国国际纺织面料及辅料(春夏)博览会、2021湖北农业博览会及2021中国国际消防设备技术交流展览会4次境内商贸交流考察活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促进与异地咸宁商会经贸合作,组织、引导和动员多批次咸宁籍人才回乡考察,引进咸商咸才回归回流,投资兴业,助力咸宁“三抓一优”。二是做好与省外、市外、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人士的联络交流,赴异地考察项目、拜访,邀请企业、商会团体多批次来咸考察、交流,促进经贸合作、招商引资、招才引智。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经济联络费)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经济联络费

主管部门

咸宁市工商联

项目实施单位

咸宁市工商联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R 2、市直专项□ 3、其他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R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10分)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10*执行率)

5

4.99555

99.9

9.99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

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拜访、接待企业、商会,获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开展经贸活动。

拜访、接待企业、商会10次以上;获取招商引资项目10个;组织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经贸活动1

拜访、接待企业、商会20次以上;获取招商引资项目15个;组织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经贸活动2

20

质量指标

获取有效项目信息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100%

提升显著

10

成本指标

经费使用率

100%

效果显著

10

效益

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咸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社会效益指标

宣传推介咸宁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生态效益指标

促进咸宁三大主题建设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满意度指 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会员企业、商(协)会满意度

>96%

>98%

9.8

总分

99.8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主要包括年初目标值(A),实际完成值(B正向指标得分计算方法为:得分=B/A*权重;反向指标完成值大于目标值的得零分,完成值小于目标值的计算方法为;得分=(A-B)/A*权重,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4)商会建设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执行数为39.99万,完成预算9.99%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新成立咸宁市河南商会、咸宁市美业商会、长沙市咸宁商会等3家商会,指导兰州咸宁商会、西安咸宁商会、广西咸宁商会、贵州咸宁商会的筹建,筹划新建甘肃人才工作站,进一步拓宽招商引智信息渠道;二是依托咸宁市广东商会平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并组织召开咸宁·顺德招商恳谈会,抓住顺德区“村改”产业转移机遇,捕获信息、强化对接,实现顺德招商引资数量、质量和层次的全面提升,对接洽谈项目达5个以上;三是充分利用长沙市咸宁商会成立大会、武汉咸宁商会第三次理事会、上海咸宁商会智能制造行业沙龙,联合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举行招商推介会;四是持续开展“百名会长”进咸宁“招才引智”品牌系列活动,邀请广东省湖北咸宁商会代表团一行50余位企业家回乡考察,并召开考察座谈会,捕捉项目信息1个;五是借力 “全国知名民企湖北行”“第六届楚商大会”等平台,积极联系全国知名商会和民营企业,对接落实一批项目,助力咸宁经济高质量发展;六是组织咸宁市河南商会企业家24人赴河南省驻马店市、鹤壁市、长垣市学习考察,并与驻马店、鹤壁市工商联签订友好工商联协议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所属商会的管理、指导和联系,促进商会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二是继续在全国各地开展调研考察,指导、发起、组建2-3家全国异地咸宁商会;三是依托异地咸宁商会平台,邀请一批企业家人才来咸考察,策划并配合市招商部门举办咸宁招商引资推介会。四是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各种展会、经贸学习交流活动,促进经贸合作发展。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商会建设费)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商会建设费

主管部门

咸宁市工商联

项目实施单位

咸宁市工商联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R 2、市直专项□ 3、其他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R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10分)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10*执行率)

40

39.9964

99.99

9.99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

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成立本地和异地咸宁商会,与异地咸宁商会加强联络沟通,支持开展宣传推介咸宁、开展“双招双引”活动;拜访商会、企业,获取项目信息,配合招商局开展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对所属商会、咸宁异地商会进行管理、指导和联系;扎实推进“四好商会”创建,推进五好县级工商联创建。

成立2家异地和本地域内商协会1个;重大项目招商推介活动3次;重点在谈项目4个、签约项目2个、落户项目1个;培育2家“四好”商会创建标杆;巩固“五好”县级工商联创建成果

新成立2家异地商会和3家本地商会;重大项目招商推介活动6次;重点在谈项目31个;签约项目4个;落户项目2个;9家商会被评选“四好”商会;5家被评为“五好”县级工商联

20

数量指标

推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

吸纳一批商会、会员企业;指导直属商协会规范化建设。

吸纳3个团体会员、68个企业会员和2679家个人会员,新增会员数20%;实现所属商会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质量指标

开展活动情况合格率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活动完成时效率

100%

100%

10

成本指标

经费使用率

100%

100%

10

效益

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咸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社会效益指标

发挥咸宁楚商优势,引导咸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生态效益指标

促进咸宁三大主题建设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助推咸宁高质量发展;指导和推动所属商会改革发展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满意度指 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商会满意度

>96%

>99%

9.8

总分

99.8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主要包括年初目标值(A),实际完成值(B正向指标得分计算方法为:得分=B/A*权重;反向指标完成值大于目标值的得零分,完成值小于目标值的计算方法为;得分=(A-B)/A*权重,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5)教育培训及考察调研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执行数为8.95万,完成预算99.5%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组织100多名年轻民营企业家分别到武汉大学、深圳、河南、县市区参加理想信念教育、能力提升学习培训和交流学习;二是组织商会会长、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业务培训、举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结合当前国内国际形势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专题解读;三是组织了市直单位对话民营企业活动,分别联合市税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环保局、市检察院组织了4次对话座谈会;四是开展考察调研行动,撰写《2022年咸宁市民营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度咸宁市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分析报告》。下一步措施:一是强化政治引导作用,加强对会员和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在非公经济领域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二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参与光彩事业、回归工程、民企联感恩行动等;协助党委、政府加强舆论引导;三是通过民营企业调查点平台,形成民营经济调研报告;四是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参政议政,用科学发展观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教育培训及考察调研经费)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教育培训及考察调研费 

主管部门

咸宁市工商联

项目实施单位

咸宁市工商联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R 2、市直专项□ 3、其他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R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10分)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10*执行率)

9

8.9582

99.54

9.95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

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组织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开展民营经济发展调研;开展理想信念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民营企业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

组织党员干部培训学习2次;开展3次以上民营经济发展调研;全年开展3次以上理想信念教育专题活动;开展3次民营企业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

组织完成党员干部培训学习3次;完成3次以上民营经济发展调研;完成21次理想信念教育专题集中教育活动;完成4次民营企业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

20

数量指标

积极组织民营企业“走出去”;组织2次以上民营企业外出培训学习、经贸交流;撰写3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组织2次以上民营企业外出培训学习、经贸交流;撰写3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完成3次以上民营企业外出培训学习、经贸交流;完成6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质量指标

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合格率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相关工作完成时效率

100%

100%

10

成本指标

经费使用率

100%

100%

10

效益

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全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全市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生态效益指标

倡导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动工商联事业和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满意度指 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会员企业和商协会满意度

>96%

>96%

9.6

总分

99.6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主要包括年初目标值(A),实际完成值(B正向指标得分计算方法为:得分=B/A*权重;反向指标完成值大于目标值的得零分,完成值小于目标值的计算方法为;得分=(A-B)/A*权重,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6)非公党建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执行数为4.95万,完成预算99.1%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以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骨干、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执常委企业家为重点,开展2期培训班,全年发展非公党员44个;二是组织各基层支部观看红色电影3次;三是购买党史学习教育书籍分发各基层支部学习,并购买志愿者服装,党徽等为开展活动所需;四是在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系列群众性文化活动4次。四是支持新成立的非公经济党组织党的阵地建设。下一步措施:一是引导新入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为非公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为新成立的非公党组织阵地建设提供相关支持;二是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引导调研,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员的培训和理想信念教育活动。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非公党建工作经费)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非公党建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咸宁市工商联

项目实施单位

咸宁市工商联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R 2、市直专项□ 3、其他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R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10分)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10*执行率)

5

4.9519

99.1

9.9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

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深化推行机关支部与非公党组织“双联双创”,开展直属基层党组织教育培训;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非公经济党组织阵地建设。

开展2次直属基层党组织教育培训;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3次;开展非公经济组织阵地建设2次。

开展2次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党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5次;支部完成非公经济组织阵地建设3个。

20

质量指标

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合格率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相关工作完成时效率

100%

100%

10

成本指标

经费使用率

100%

100%

10

效益

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以党建促企业发展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社会效益指标

助推咸宁高质量发展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生态效益指标

促进咸宁三大主题建设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党组织实现“两个全覆盖”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满意度指 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直属基层党组织满意度

>96%

>96%

9.6

总分

99.5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主要包括年初目标值(A),实际完成值(B正向指标得分计算方法为:得分=B/A*权重;反向指标完成值大于目标值的得零分,完成值小于目标值的计算方法为;得分=(A-B)/A*权重,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7)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执行数5万,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聘请法律顾问,购买法律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和中介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金融、商贸、人力、科技等方面的服务;二是印制相关宣传手册,对投诉服务平台注册推广宣传,2021年度,市县两级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已全覆盖,市县两级中心共注册63家商协会,注册27675家企业,律师已有39人入驻。下一步措施:一是继续受理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参与有关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改善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继续聘请法律顾问,购买法律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和中介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金融、商贸、人力、科技等方面的服务。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运行经费)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运行经费

主管部门

咸宁市工商联

项目实施单位

咸宁市工商联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R 2、市直专项□ 3、其他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R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10分)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10*执行率)

5

5

100

10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

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持续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金融、商贸、人力、科技等方面的服务;投诉服务机构建设全覆盖、投诉服务平台注册推广、投诉服务平台信息工作、职称评审工作

投诉服务机构建设全覆盖;投诉服务平台注册推广注册比例60%;投诉服务平台信息报送5起、3位通过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

投诉服务机构建设全覆盖;投诉服务平台注册推广注册比例62.4%;报送信息工作7起、线下诉求报送234条、7位高级经济师通过资格评审

10

质量指标

受理非公有制企业投诉工作合格率

100%

100%

20

时效指标

受理非公有制企业投诉工作完成时效率

100%

100%

10

成本指标

经费使用率

100%

100%

10

效益

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社会效益指标

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生态效益指标

促进咸宁三大主题建设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满意度指 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非公企业满意度

>96%

>96%

9.6

总分

99.6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主要包括年初目标值(A),实际完成值(B正向指标得分计算方法为:得分=B/A*权重;反向指标完成值大于目标值的得零分,完成值小于目标值的计算方法为;得分=(A-B)/A*权重,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全面、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有效执行预算,使预算管理更加规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元。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安排扶贫资金0元。


  1.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政治特别费:指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开展专题咨询、调研、恳谈,与工商界代表进行联谊,开展必要的谈心、座谈及春节餐饮活动;对工商界代表进行慰问,执行外出出访任务时对受访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和商会社团赠送礼品;根据需要对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生活困难、重病、住院治疗及其家庭发生重大事件时的慰问或生活补助,完成省、市重要工作任务等支出。

(十)经济联络费:指拜访、接待企业、商会,获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等差旅和接待支出,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开展经贸活动等支出。

(十)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指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日常运行所需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