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咸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招硕引博”考察体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咸宁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非公投诉服务中心”) “招硕引博”考察体检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考察对象基本情况
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水平测试和面试等环节,按计划招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本次“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A48岗位确定以下1名人员为入围考察人选。
蔡伟杰同志,男,1994年12月出生,预备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21届西方经济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考察内容
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经历、现实表现和奖惩等情况,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2021年咸宁市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上所填写的信息是否客观真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应届毕业生是否能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主要课程的学习成绩、专业证书、发表论文、实践运用、科研成果和在校期间(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
(4)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5)是否因违纪违法受过处分或有其他不良记录。
(6)心理是否健康,德的表现情况如何。
三、工作程序
考察体检工作从5月27日开始至6月10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如下:
1.筹备考察体检工作小组。5月28日前,市非公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成立由主管单位咸宁市工商业联合会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的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承担具体考察工作。考察组成员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处事客观公正,责任心强;熟悉人事考核工作,有较丰富的经验。
考察以实地考察为主,主要通过查阅档案资料、个别访谈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因疫情影响不便开展实地考察的,根据考察对象实际情况,采取委托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组合理确定考察工作方案及日程安排,联系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做好考察前期准备工作。
2.发布考察预告。考察组在考察之前(具体时间由考察组确定),须在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发布考察预告或通知。并通知考生准备个人自传,对自己的学习、工作、专业和成长情况进行陈述总结。
3.组织开展考察。考察组根据考生个人自传提供的情况,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学校的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也可以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民主测评等方式作进一步了解,或根据需要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现场考察。重点把握以下环节:
(1)认真查阅考察对象档案,核实有关情况;
(2)与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单位或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原则上不少于6人;
(3)与考察对象面谈,进一步确定其就业意向;
(4)向考察对象说明有关政策,一经确定为聘用对象,考生不得另找工作。
4.组织体检。开展考察工作的同时,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由考察组结合考生实际确定。
5.撰写考察报告。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撰写800字左右的“个人考察鉴定材料”,提出拟聘用建议,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鉴定材料所附的证明材料应注明出处,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6.上报考察材料。6月10日前,考察组须将相关考察材料报市委人才办,并做好汇报准备。上报材料具体为:个人考察鉴定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及其证明材料;在职考生单位同意报考及服务年限相关证明材料;违纪违法及不良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7.听取考察体检汇报。考察体检结束后,市委人才办适时听取各考察组有关考察体检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考察体检期间,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由用人单位提交递补申请,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考察对象放弃考察、体检的,须提供本人书面放弃说明。截止6月10日考察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有关要求
1.组织考察体检是选人用人的重要方式,是“招硕引博”工作的重要环节,实行用人单位负责制。考察组要高度重视此次考察体检工作,合理安排考察行程,科学分配考察任务,严守考察工作纪律,重点把好考察体检对象的资格关、专业关、品德关,紧张有序开展考察体检工作,确保把思想纯正、专业扎实、德行优良的人才推荐出来,对考察失真失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经查实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考察组在外出开展考察工作前,须提前申请有效“健康码”,咨询考察目的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按要求提前向市防疫指挥部报备。外出考察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对通过考试入围考察体检环节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及时提醒考生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咸宁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