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投诉服务 > 正文
工商联概况
咸宁市新增两家直属商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7月25日,为进一步夯实“双调解双促进”工作机制基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稳致远,保障会员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两个健康”落地见效,在咸宁市广东商会、福建商会分别揭牌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咸宁市级直属商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基本实现全覆盖。市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宋昵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创彬,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宇、徐丹参加活动并揭牌。
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负责调解属于商会会员企业之间、会员企业与员工之间和会员企业与其他民营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为会员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畅通会员企业诉求渠道,预防和调解各类涉及商会会员企业权益的矛盾纠纷,避免和减少诉讼难、诉讼贵、诉讼累给民营经济组织和民营经济人士带来的困惑和问题。
肖创彬同志指出,下一步要用好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法院同工商联、商会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工商联+法院”在普法强基、化解纠纷、协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会员企业进行普法宣传。
宋昵荔同志强调,商会要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尽量利用非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同时也希望商会能够多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